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师生   >  总务处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2019/9/15 17:01:54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1.  

为了使学校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降低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

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学校公车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及使用人,以便审核及备查。

3.1学校公车车辆牌号为苏E-0B978,学校总务处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审验等工作。

3.2车辆的调度

3.2.1学校总务处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3.2.2公车的使用仅限于接送学校重要客人、招生、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和学校其它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

3.3车辆的使用

3.3.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总务处审批。

3.3.2总务处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3.3.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3.3.4车辆驾驶员在用车后,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以便建立台帐及审核。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

    3.3.5公车需由专门驾驶员驾驶,学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

4.附件:《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公车使用申请单》

版权所有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2010 苏ICP备10204645号-15 后台登录

校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358号 邮编:215004

校长信箱:sztjbzx@163.com,监督电话:0512-8716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