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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市总工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31 18:41:56

各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

现将《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市总工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苏州市总工会

2020131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市总工会工作方案

2020131日)

为组织动员全市工会坚决贯彻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企业防控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职责

根据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工作方案,市总工会主要职责为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做好防护工作,协助解决职工相关工作、生活困难。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宣传引导

1. 充分利用主流权威媒体、各级各类工会媒体和社会自媒体,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发布防疫健康提示。

2.倡导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抗击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坚决抵制网上虚假、炒作等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评论、不转发任何非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

3.协助企业做好返岗人员复工过程中的防护宣传等工作,编印防护知识手册等,配合做好职工思想工作,解答职工疑惑,稳定职工情绪,做好心理疏导。

4.加大对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职工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关心支持防疫抗病一线职工的良好氛围。

5. 加强与工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强化防疫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工会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主动应对因疫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延长假期、延迟复工和复工企业职工的权益维护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保障和落实好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2.积极稳妥处置防疫期间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引导劳资双方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职工队伍稳定。

3.督促复工企业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为职工提供有效的防控用品,加强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督促整改防控存在的隐患。

4.教育引导职工服从企业疫情防控管理、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督促复工企业在抢时间保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权益。

(三)激发职工参与生产和疫情防控的积极主动性

1.引导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工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劳动竞赛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2. 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等评选表彰中予以倾斜,激发职工参与疫情防控的昂扬斗志。

(四)组织开展关爱慰问等活动

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工会的关心指导,及时下拨工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一线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

三、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狠抓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职责范围内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

(二)及时督导检查。定期督查基层工会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服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通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即日起,各市(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并于每日930前,将前一日930至当日930之间有关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等情况(填写《防控措施日报表》、《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见附件12),报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姜雪倩。电话:65231201,传真:65239598,邮箱:39520464@qq.com。没有新情况须“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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