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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2020/5/26 10:50:46

各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

现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将劳动保护示范工会申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汇总后,于920日前以电子邮件及盖章纸质版形式报送;企事业单位创建汇报材料在确定的具体审核时间前一周上报。各市(区)开展企事业劳动保护优秀工会、合格工会创建工作总结请于1020日前由各市(区)总工会汇总后发送到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邮箱:szzghljb@163.com,联系人:瞿锡泉,联系电话:0512-65236315

 

附件: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事业工会劳动

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苏州市总工会

                               2020527


 

江苏省总工会

 

 

 


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年度工作计划,依据《关于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工办〔201440号)要求,2020年度继续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年初工作要求,2020年在全省企事业工会创建20个“省级企事业劳动保护示范工会”,100个“市级企事业劳动保护优秀工会”,1000个“县级企事业劳动保护合格工会”(各市产业工会分配见附件)。各设区市总工会、县(市、区)依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DB32/T2745--2015)的内容完成市级“企事业劳动保护优秀工会”和县级“企事业劳动保护合格工会”评审和审核工作,并上报省级“企事业劳动保护示范工会”推荐名单,省总工会将适时组织工会劳动保护专家对推荐的省级“企事业劳动保护示范工会”进行评审。

二、时间安排

1.2020831前完成县级“企事业劳动保护合格工会”评审工作;

2.2020930前完成市级“企事业劳动保护优秀工会”评审工作;

3.202010月中旬至12月底完成省级“企事业劳动保护示范工会”评审工作。

三、审核程序

审核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原则上控制在半个工作日内。

1.介绍参会人员并致辞。

2.申报单位工会主席汇报示范工会创建工作。

3.专家组分别对申报单位台帐资料和生产现场(2-3个车间或班组)进行审核检查。

4.意见汇总,交流审核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宣布审核纪要并签字。

5.申报单位代表、地方工会代表发言。

6.小结。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规范化建设,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有效利用第三方专家力量,组建相对固定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评审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2.各设区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审核,将劳动保护规范化建设作为“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表彰的必备条件。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原则上是省级“企事业劳动保护示范工会”,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原则上是市级“企事业劳动保护优秀工会”,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原则上应是县级“企事业劳动保护合格工会”

3.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将劳动保护示范工会申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汇总后,请于930日前以电子邮件及盖章纸质版形式报送;企事业单位创建汇报材料在确定的具体审核时间前一周上报。设区市、县(市、区)开展优秀工会、合格工会创建工作总结请于1120日前由设区市总工会汇总后发送到劳动保护部邮箱:jsghlbb@126.com,联系人: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郑建俊,联系电话:025-83536239

 

 

 

 

 

                     江苏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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